期權定價
二項式定價模型是否需要無套利假設?
在二項式期權模型中,如果我們將上漲視為 6%,下跌視為 5%(假設同樣可能),並且 RFR 為 6%(連續複利),那麼我們違反了 $ 0 < d < 1 + r < u $ .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根本無法繼續使用定價模型?無套利是必需的假設之一嗎?
讓我們用一步樹來說明。採取看漲期權。甚至沒有對期權的支付做出具體假設,除非在上漲的情況下比下跌的情況下它會更大: $ f_u>f_d $ . 期權在時間 0 的價格為 $ f=(1+r)^{-1}f_u $ 通過風險中性估值公式,因為你假設 $ 1+r=u $ .
在時間 0 賣出期權,收到 $ (1+r)^{-1}f_u $ 並將它們存入一個無風險的銀行賬戶。你收到 $ f_u $ 有時 $ T $ . 買回現在值得的期權 $ f_u $ 在這種情況下,你只有必要的錢,要麼值得 $ f_d $ 在這種情況下,您將獲得 $ f_u-f_d $ 而您的初始投資為零。一個套利機會。(您同樣可以使用股票而不是期權來進行論證,它不需要您使用風險中性估值公式。)
如果您將價格視為回報複製投資組合的成本,則無需無套利假設!
違反無套利假設,您可以使用套利賺錢。但是再想想任何積極回報的代價是什麼?它可以是 0,它可以是任何東西。這是因為無論你投資了多少——如果允許做空/做多無限小數交易——你可以產生任何現金流。
**帶走:**假設 $ 0<d<1+r<u $ 讓我們定義適當的市場。這是沒有套利可能性的市場。基於此假設確定風險中性度量,即。
$$ p^* =\frac{(1+r)-d}{u-d}, $$ 可用於為收益定價。 如果對於提到的定價模型,您使用該度量,那麼是的,它的推導是基於 $ 0<d<1+r<u $ 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