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定價
定價原則 1
在 Tomas Björk 的連續時間套利理論中(或此處), $ \exists $ 本定價原則。
紅色的應該是定價原則 1 的證明嗎?或者僅僅是一個直覺的解釋?
如果證明,這是否嚴謹?或者它的證明不需要嚴格,因為它只是一個原則(在這種情況下,我想我假設原則與經驗法則之類的東西同義)?
如果解釋,那麼如何證明定價原則 1?它遵循 Prop 2.9 嗎?如果是這樣,如何準確地說出來?事實上,除此之外的其他價格 $ \Pi(0;X) = V_0^h $ 暗示套利可能性意味著公平/合理的價格 $ X $ 是 $ \Pi(0;X) = V_0^h $ ? 這似乎很奇怪,因為大多數數學教科書通常使用前面的陳述而不是後面的陳述來證明陳述。
紅色的應該是定價原則 1 的證明嗎?或者僅僅是一個直覺的解釋?
這不是證據。本段中的解釋/推理讓作者陳述定價原則。它提供了關於如何證明 Prop 2.9 的提示(例如,參見第 2 行
...no difference between holding the claim and the portfolio...
)。如果定價原則陳述中的每一個字都是準確的,那麼就有可能證明這一點(從一組假設開始)。特別是,原則中的“合理”一詞被賦予了導致命題 2.9 的特定含義,然後可以使用之前討論的想法來證明這一點。這個意思簡直就是價格 $ X $ 在 $ t=0 $ 或 $ 1 $ 等於相應複製組合的價值,不允許套利的可能性,因此是合理的。
如果解釋,那麼如何證明定價原則 1?它遵循 Prop 2.9 嗎?
一旦您以您選擇的精確方式定義原理中的每個單詞,就證明它類似於命題 2.9 的證明(留給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