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
<信用違約掉期> 拍賣回收與固定回收
拍賣恢復 CDS 和固定恢復 CDS 有什麼區別?
如果發生信用事件,CDS 如何結算?
實物結算(過去在早期,1990 年代盛行)是指保護買方給予保護賣方參考義務(或其他與 ref ob 同等的債務證券),保護賣方向保護買方支付名義上的面值。(類似於行使看跌期權。)沒有必要弄清楚在實物交割下違約債務的價值。
採用浮動(拍賣)回收的現金結算(目前為止最常見)意味著在確定違約 ref ob 價值的信用事件後不久舉行拍賣。然後,保護賣方支付給保護買方的名義金額減去拍賣的浮動回收。
採用固定回收的現金結算(遠不如浮動回收常見)意味著買賣雙方在掉期開始時就違約參考使用的價格達成一致。然後,保護賣方支付給保護買方的名義金額減去固定回收。固定回收率通常為 0(即保護賣方向買方支付全部名義金額),但我也看到過具有 40% 固定回收率的契約。
可以將固定恢復 CDS 與普通 CDS 結合起來,以了解實際恢復情況。
很容易看出,如果您使用普通 CDS 報價(在市場上更容易觀察到)將固定恢復 CDS 標記到市場,那麼 mtm 對恢復假設的敏感性比普通 CDS 的 MTM 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