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

再保險定價等同於期權定價

  • August 28, 2013

對再保險契約進行定價是否等同於對期權進行定價?基本上,再保險只是將被保險機構的風險敞口降低到一個門檻值,比如 $ K $ . 因此,如果我們假設該機構的風險投資組合的預期損失可以用一個隨機變數 X 建模,那麼保險價格應該只是 $ (X-K)^+ $ , 對?然而,這可以被視為看漲期權,因此我們可以應用相同的定價方法。是否有任何關於這方面的文獻以及此類進一步的例子?

你是正確的,你應該如何為再保險定價 $ E[(X-K)^+] $ 您可以將再保險視為看漲期權。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使用 Black-Scholes 為再保險定價。但是,Black-Scholes 通常用於較短的期限,再保險契約(取決於產品)通常比期權使用的 3-6 個月期限長。我相信PartnerRe為此發布了一份白皮書(用於人壽再保險)。

引用自:https://quant.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