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
最後交易日前交割期貨
我發現對於交易所交易的期貨,我們可以在最後一個交易日之前交割期貨,即您可以賣出期貨然後立即交割,如果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不同,這絕對有套利機會。
那麼我是不是誤解了交易所期貨的一些規則呢?
如果期貨合約有兩個不同的日期 $ T_d $ (何時開始交貨)和 $ T_f $ (這是必須進行傳遞的最後日期),那麼您不能使用入門書籍中的公式,例如 Hull:
$$ F=S e^{rT} $$
例如債券期貨 $ T_d $ 大約是一個月前 $ T_f $ . 在那種情況下,你會使用哪個 T 值?該公式是在單一交割日期的假設下推導出來的(例如股票指數期貨就是如此)。
對於這種情況,交貨日期的選擇本身成為問題中的一個變數,並且有各種(複雜的)理論和方法可用(通常稱為交貨選擇分析)。市場參與者當然知道這類期貨的交割日期是不確定的;有些人(比如我自己)只是避免在兩者之間交易未來 $ T_d $ 和 $ T_f $ 何時交貨,並將“交貨時間遊戲”留給專家*。*在時間 0 和 $ T_d $ 他們假設傳遞將發生在任何一個 $ T_d $ 或者 $ T_f $ 最不利於他們的位置。其他人使用更複雜的優化模型。
但是,是的,現實世界的期貨可能比入門課程中的期貨更具挑戰性。
您不能“傳遞”期貨合約。它不是一件事——它是與交易所的法律契約。
除非規則允許,否則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不能提前實物交割。想想看——你不能早點出現,早點在交貨點傾倒大量的東西,然後說你已經完成了。將其儲存到交貨日期將花費金錢。倉庫老闆會向你收費,等等。你不能說交易所擁有它,因為在交貨日期之前,他們不合法。你可以拒絕它,但倉庫會在現貨市場上出售它並保留收益。
所以簡而言之,這方面不存在套利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