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剩餘
現實生活中的生產者剩餘
我想問一個關於生產者剩餘的問題。基本上我得到了這個概念以及我們如何計算圖表上的需求或價格變化,但我無法弄清楚我應該如何應用於現實生活。
我的意思是,假設 A = 10,B = 20 和 Q = 5。
起初,生產者接受以 10 美元的價格出售。是對的嗎?
他們獲得的收入將是 $ 10 \cdot 5 = 50 $ 但是生產者設法以 20 的價格出售,他們獲得的收入是 $ 20 \cdot 5 = 100 $ .
生產者得到的和生產者要求的之間的區別是 $ 100 - 50 = 50 $ .
但是當我使用圖形(ABC)計算生產者剩餘時,我得到 $ \frac{(20 -10 ) \cdot 5} { 2 } = 25 $
所以我在現實生活中得出的結論與使用圖表計算時不同。為什麼?誰能給我解釋一下?
我認為您誤解了供應線的含義。該函式將售出的單位數量作為其參數。然後它返回最後一個單位的供應商要求的最低價格,以便他願意出售。
因此,利潤不會 $ 10*5 $ . 相反,最後一個願意出售該商品的人將獲得 0 利潤,因為他以他願意接受的最低價格出售。以離散單位計算,我們會有類似的東西 $ 10+7.5+5+2.5+0=25 $ 利潤。每增加一個單位的賣家所賺取的利潤都比前一個賣家少。
您的邏輯中的缺陷是,第一個賣家實際上只能以 10 的價格提供一個單位,而不是 5 個單位。下一個單元的生產成本一直高一些,直到最後一個單元使其生產商實現盈虧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