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組織
生產者在哪些市場結構中採用價格歧視?
我最近在閱讀價格歧視,一二三等。儘管作者對這個概念進行了巧妙的闡述,但這個概念與市場結構之間並沒有建立聯繫。因此,我提出了上述問題。
在我看來,實行價格歧視的關鍵標準是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定價能力。所以完美競爭肯定出局了。在壟斷競爭中,價格往往具有粘性,所以我認為這可能是一種沒有大量實行價格歧視的市場形式。在壟斷中,儘管情況完全不同,因為唯一的生產商可以收取他喜歡的價格,因此可能會進行價格歧視。我不確定寡頭市場形式會發生什麼。
價格歧視需要市場力量嗎?
在我的理解中,沒有。我很確定可以用數學方法證明這一點,但我只是給你直覺。價格歧視(PD)增加了利潤,因為它通過不同的價格結合了不同的價格彈性。因此,包含 PD 的公司應該比沒有的公司獲得更多的利潤。
完全競爭意味著利潤較低的公司被迫退出市場。在這種情況下,完全競爭將導致公司盡可能採取價格歧視行為。
想想餐館,那裡有很多價格歧視,無論是通過午餐優惠還是菜單定價。餐館真的不應該擁有市場力量,不是嗎?
誰能價格歧視? 首先,公司必須具有市場力量,否則它不能向任何客戶收取超過競爭價格的費用。壟斷企業、寡頭壟斷企業、壟斷競爭企業或卡特爾可能會實施價格歧視。但是,完全競爭的公司不能進行價格歧視。
寡頭壟斷可以 PD 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它具有市場力量。廠商區別價格而不是統一定價的原因是
- PD 廠商向願意支付高於統一價格的客戶收取更高的價格。
這背後的一個簡單直覺可能與需求彈性有關。對於寡頭壟斷(或除完全競爭之外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市場),需求的價格彈性不是那麼有彈性(原因是市場上的公司很少或只有一個) - 所以即使公司收取價格對少數客戶高一點,對其他客戶低一點;人們的需求量減少(但幅度很小,這也取決於需求的價格彈性)。
- PD 幫助企業捕捉無謂損失。CS和PS經常成為DWL的一部分。價格歧視減少了 DWL,並增加了生產者剩餘(儘管在某些條件下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