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為什麼一個因素不應該定價但與回報產生過程相關

  • January 25, 2017

我在這裡閱讀埃爾頓的 AFA 總統地址文章。http://people.stern.nyu.edu/eelton/working_papers/Expected_Return_Realized_Return.pdf

在論文中,他警告不要使用已實現回報的平均值作為預期回報的估計值。我對摘要部分上方的最後一條評論有疑問。冰鎮。

現在考慮動量。暫時接受動量與已實現回報相關的經驗證據。如果動量和機會集的變化之間有任何联系,我不知道。因此,動量是一種可能出現在產生回報的過程中並且可能在樣本中出現定價但沒有理論表明它應該定價並且目前的測試程序不太可能對它進行定價的因素有幫助。

我可以從他記住的模型中理解為什麼:

$$ R_{it} -R_{ft}= \alpha_i+\sum\beta_{ij}^uI_{jt}^u + \sum\beta_{ij}^PI_{jt}^P +e_{it} $$ 回擊 $ I_{jt}^u $ 和 $ I_{jt}^P $ 是模仿指數投資組合的未定價和定價因子。我的問題是,為什麼未定價的因素首先應該進入收益產生過程?

考慮行業回報,由於許多因素(技術創新、監管等),行業回報往往會一起變化,而這種常見的變化可以被一個因素捕捉到。

但是,行業因素沒有定價。為什麼?重要的是風險(我將其定義為回報與對投資者重要的事物的協變),作為投資者,我可以投資多個行業,而不必特別擔心任何一個行業。投機投資者之間的競爭將意味著我不會因這種分散風險而得到補償。

因此,即使我購買多個行業的股票,它們也會有一些不可分散的共同變化——比如市場因素——這是定價部分。

引用自:https://quant.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