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最優分配要求資訊的無限分配?
在他的開創性論文中,Arrow (1962) 指出,如果要實現最佳分配,就應該無限制地分發資訊。引用(第 614-615 頁):
傳輸給定資訊的成本通常非常低。如果它是零,那麼最優分配顯然需要無成本地無限制地分發資訊。(…) 如果要實現最佳分配,資訊的所有者不應提取其中的經濟價值;但他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壟斷者,並且會試圖利用這一事實。
引用(第 616-617 頁):
首先,從福利的角度來看,任何獲得的資訊,比如一種新的生產方法,都應該免費提供(除了傳輸資訊的成本)。這確保了對資訊的最佳利用,但當然不會為研究投資提供動力。在理想的社會主義經濟中,對發明的獎勵將與對資訊使用者的任何收費完全分開。在自由企業經濟中,通過使用發明創造產權來支持發明活動;正是在成功的範圍內,資訊的利用不足。
阿羅指出,鑑於商品資訊的特殊性質,為資訊創建市場是困難的。但是,如果資訊沒有這些特殊屬性:資訊不能由組織“生產”並出售而沒有福利損失嗎?為什麼在資訊的情況下產權會導致次優配置?
參考:
Kenneth Arrow,1962 年。“經濟福利和用於發明的資源分配”,NBER 章節,在:發明活動的速率和方向:經濟和社會因素,第 609-626 頁國家經濟研究局網址:https ://ideas.repec.org/h/nbr/nberch/2144.html
假設您有一種產品,您可以以不變的邊際成本進行分銷 $ c $ . 對於每一個 $ v\geq0 $ 假設有一些消費者重視商品 $ v $ . 當某人消費該商品時產生的淨福利是其價值減去生產成本。
因此,如果我們想最大化社會總剩餘(扣除成本),我們應該將商品提供給每個消費者 $ v-c\geq0 $ . 既然消費者會選擇以價格購買商品, $ p $ , 低於他們的支付意願(即,如果 $ v-p\geq0 $ ), 環境 $ p=c $ 確保價值大於邊際成本的消費者消費該商品的有效結果。
現在假設我們有一種可以以零邊際成本進行數字分發的資訊商品( $ c=0 $ )。上述推理意味著社會有效率的價格是 $ p=0 $ !直覺地說,給你一份商品的副本不會給社會帶來任何成本(因為資訊可以無限地以數字方式複制),所以即使你從消費中只獲得了一點點好處,這種好處也會產生(小但積極的)淨增加社會總剩餘。但是,確保從商品中獲得非常小的(但積極的)價值的人選擇消費它的唯一方法是免費向他們提供商品。
阿羅更廣泛的觀點是,這會產生一個問題:如果一種資訊商品(例如電影)的價格為零,那麼公司就根本沒有製作電影的利潤激勵,那麼就沒有人獲得任何盈餘。哎呀!社會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是說“如果你拍一部電影,你就有版權,這意味著你擁有出售那部電影的壟斷權”。成為電影的壟斷者所帶來的利潤是對公司最初取得成功的回報。但是,當然,壟斷電影製片廠將設置 $ p\gg0 $ ,所以有些消費者即使可以零成本服務也不會購買,這會增加福利。
如果您了解您的 Econ 101,那麼這可以通過一些教科書模型的鏡頭來理解。請記住,在市場的基本教科書模型中,社會剩餘是需求曲線下方但邊際成本曲線上方的區域。社會剩餘最大化時 $ p=MC $ ,對於資訊商品來說,這意味著 $ p=0 $ .
現在考慮一個 texbook 壟斷模型(壟斷是因為你擁有版權或專利):壟斷者將設置 $ p>MC $ 這會產生無謂損失,這就是 Arrow 所指的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