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銷售稅是累退的嗎?
累退稅有不同的定義:
在維基百科上:
累退稅是一種徵稅方式,即稅率隨著應徵稅額的增加而降低。
在我使用的一本教科書中(凱斯、公平和奧斯特的經濟學原理):
累退稅是一種稅負,以收入的百分比表示,隨著收入的增加而減少。
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銷售稅在技術上是一種比例稅,因為無論基數(消費)如何變化,稅率都是固定的。
然而,根據教科書的定義,並假設收入較低的家庭比收入較高的家庭(即儲蓄率較低)消費了更大比例的收入,固定稅率的銷售稅將是累退的。
您可能傾向於建議教科書專門針對所得稅對其進行定義,而維基百科文章對其進行了一般定義。但實際上,該文本的作者明確表示他們的定義是籠統的。他們說他們用收入來定義它,因為“所有的稅最終都是從收入中支付的”。我認為這種說法有點不准確,但無論如何。他們繼續展示一個例子,證明銷售稅是累退的(以低收入家庭儲蓄較少為條件)。
我在直覺上同意他們的觀點,即銷售稅是累退的。但是,為什麼維基百科決定了一個獨立於收入的定義,其結果之一是銷售稅是成比例的?
這取決於您要使用的定義。您可以按照 wiki 的說明定義累退稅,在這種情況下,銷售稅將不匹配。
但定義不同稅種的目的是評估對被徵稅人的影響。在不考慮收入的情況下,上述定義變得毫無意義。當然稅收是成比例的(任何價格的固定份額的稅收),但它對支付它的人的影響是不同的。
我相信,第一個定義是在對收入徵稅的所得稅背景下得出的,並且該定義與它的直覺概念相匹配。一些稅收制度的要求是整個制度應該是累進的,即總稅負應該隨著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很自然地認為銷售稅是累退的,但與正式定義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