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幫助各國打擊腐敗的經濟政策?
一個國家的經濟當局是否可以實施特定的稅收或補貼或公共物品來幫助打擊腐敗?雖然法治似乎是首要問題,而且通常政府是大部分腐敗存在的地方,但它似乎仍然是可能受到經濟政策影響的現象。稅收、支出規則、採購規則等可能很有用。也許!
Kaushik Basu 提出(為什麼,對於一類賄賂,行賄行為應被視為合法)**將行賄合法化,**以區分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的犯罪關係。這允許賄賂支付者支付賄賂並舉報受賄者。如果賄賂是非法的,那麼共同的犯罪行為就會阻止這一點。
Dina Pomeranz 實證檢驗了普遍持有的增值稅阻止逃稅的信念(沒有資訊威懾和增值稅中的自我執行的不徵稅)並發現它們確實阻止了逃稅:
聲稱增值稅通過對公司之間的交易產生書面記錄來促進稅收執法,這有助於在全球範圍內廣泛採用增值稅,但令人驚訝的是,證據很少。本文通過對超過 400,000 家智利公司進行的兩項隨機實驗,分析了第三方資訊在增值稅執法中的作用。宣布額外監控對受書面記錄影響的交易影響較小,表明書面記錄具有預防性威懾作用。這導致增值稅鏈上的強大執法溢出效應。這些發現證實,在考慮逃稅時,其他等效的稅收形式之間會出現顯著差異。
另一種可能性是外包腐敗執法:
國際打擊危地馬拉有罪不罰委員會(西班牙語:Comisión Internacional contra la Impunidad en Guatemala, CICIG)是一個負責調查和起訴危地馬拉嚴重犯罪的國際機構。它創建於 2006 年 12 月 12 日,當時聯合國和危地馬拉在奧斯卡·伯傑政府領導下簽署了一項條約級協議,將 CICIG 設立為支持檢察署 (Procuraduría General de la Nación) 的獨立機構,國家民警(Policía Nacional Civil)和其他國家機構調查數量有限的敏感和疑難案件。最終目標是通過CICIG的工作,加強國家司法部門的機構,以在未來繼續打擊非法集團和有組織犯罪。
除其他原因外,公務員考試(與仍然有捍衛者的戰利品製度相反)被用作反腐敗機制。也許這些國家也可以採用這樣的考試。
本文追溯了贊比亞的一些貪污案件,以表明這種做法在政治體系中的重要性。貪污被視為掠奪制度的一個要素,依附主義通過它運作,更一般地說,國家被用作私人目的的資源。通過破壞效率和合法性以及取代政策目的,貪污和讚助被證明會對國家產生負面影響。但也許最重要的是,有人認為,貪污最終涉及階級之間的財富轉移,更具體地說,是土著擁有階級成長的一個重要因素。
明確界定的產權為監管自由裁量權提供的機會更少,因此受賄者施加影響的機會也更少。容易說,做到了。
限制政府僱員的財務隱私和收禮、兼職和離職後。在低發展社會中可能難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