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總量控制與交易和碳稅能否作為一個減少碳排放的系統共同發揮作用?

  • February 27, 2015

例如,歐盟目前正在製定一項碳排放交易計劃(ETS),該計劃旨在限制大公司排放的二氧化碳量。然而,讓我們想像一下,例如,英國實施碳稅,該稅根據化石燃料將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以每噸二氧化碳)。

這兩個系統能否切實可行地共同行動並共存,還是只是雙重徵稅?

這兩種政策的結合可以發揮作用,並且比單獨使用任何一種都具有一些優勢,並且對於給定的排放量減少,工業和消費者的總體成本負擔不會加倍。然而,排放上限會削弱逐步提高稅率的效果。

下圖中表示的模型在幾個方面進行了簡化(將在下面考慮),但它是一個有用的起點。它假設使用單一均質化石燃料,排放量僅取決於消耗的化石燃料數量。因此,橫軸代表化石燃料的數量和排放量。

減排模式

由於英國在競爭激烈的國際市場上購買大量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因此供應表現出高度彈性(幾乎是水平的)。在沒有政策干預的情況下,均衡在 A 點,消費和生產(假設庫存沒有變化)在 $ Q_A $ ,這也代表排放。但請注意,雖然消費和排放與英國有關,但生產包括在其他地方生產並進口到英國的數量。

碳稅的作用是使供給曲線隨著稅收的數額垂直上升。在沒有其他措施的情況下,新的平衡在 B。生產、消費和排放下降到 $ Q_B $ . 稅收的成本負擔主要由化石燃料的使用者和使用化石燃料生產的商品的消費者分擔,份額取決於特定市場的彈性。負擔的一部分也將採取化石燃料生產商收到的價格下降的形式,但考慮到彈性供給曲線,這將是很小的。政府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使用稅收收入,並產生不同的分配效應。

增加限額與交易的效果,假設有效執行限額為 $ Q_C $ 以下 $ Q_B $ , 是將消費、生產和排放限制在 $ Q_C $ . 因此,需求曲線右邊的部分 $ Q_C $ 變得多餘。平衡是通過排放許可市場實現的,這將確定許可價格,使得供應(稅後)和受約束的需求在 C 處達到平衡。分配效應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許可的初始分配機制。BKay 回答中的“企業福利”點與免費分配的情況最為相關。如果通過拍賣進行分配,則可以避免這種情況,收入歸政府所有,分配後果取決於其使用方式。

在這個模型中,我們可以推斷出以下內容:

  1. 稅收和上限都減少了化石燃料的生產和排放。這不是為實現不同目標而採取不同政策的情況。
  2. 上限提供了排放量不會超過預定水平的確定性(而單獨的碳稅不能提供這種確定性,因為它的影響取決於無法確定的需求曲線的位置)。與沒有政策時的水平相比,稅收提供了一定的排放量減少的確定性(而單獨的限額與交易不能在這方面提供確定性,因為預測不佳或行業遊說將導致上限設置得太高,即高於 $ Q_A $ )。在這方面,政策的組合克服了單獨政策的限制。
  3. 如果一家公司必須以市場價格購買其許可證,並承擔部分稅收負擔,則可能會被認為是雙重徵稅。然而,稅收和許可證價格的影響是相加的,因此,對於給定的減排量,企業的總成本不超過任一政策單獨的成本。
  4. 在設定了固定上限的情況下,逐步提高稅率通常不會導致產量或排放量進一步減少。它會移動 $ Q_B $ 逐漸走向 $ Q_C $ ,增加稅收減少的份額,減少總量控制和交易的份額,但不會轉移 $ Q_C $ . 只有當稅率如此之高或上限如此寬鬆時, $ Q_B $ 低於 $ Q_C $ (在這種情況下,上限將不起作用)升級會減少生產和排放。為了在此政策框架內進一步逐步減少排放,必須逐步降低上限。

現在讓我們考慮由於偏離模型假設而需要修改上述結論的一些方法。首先,限額與交易,因為它依賴於實際排放量的測量,出於實際原因,通常僅限於大使用者或特定工業部門,當然不包括家庭使用。相比之下,在進口點對燃料的碳含量徵收碳稅是一種簡單而有效的方式,可以將所有化石燃料的消費納入政策範圍。因此,在實踐中,限額與交易範圍內的使用者將處於(他們個人的等價物) $ Q_C $ ,而超出其範圍的那些將在 $ Q_B $ . 這種覆蓋範圍的差異可能會導致無法以最有效的方式實現減排,例如,與家庭中的簡單措施相比,大公司對昂貴措施的激勵更大。在這方面,綜合政策不如單獨徵收碳稅,但優於單獨的總量控制和交易。進一步的後果是,稅收的升級總是會減少限額與交易範圍之外的使用者的排放量。

其次,化石燃料不是均質的。例如,可以通過在發電中從煤炭轉向天然氣來減少排放。聯合政策(就像單獨的政策一樣)不僅會減少化石燃料的生產,還會鼓勵這種類型的轉換。

第三,排放僅取決於化石燃料消耗的假設雖然目前相當準確,但未來可能會變得不那麼準確。目前,減少碳排放的主要方法是提高燃油效率、改用替代能源以及改進絕緣等節能措施。然而,碳擷取和儲存的實施(見這裡)可能開始削弱消費和排放之間的聯繫。因此,政策最好包括一個基於實際測量排放的要素。在這方面,單獨的聯合政策或總量控制與交易都優於僅基於碳含量的碳稅。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