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對債務(和股權)要求回報的影響
債務融資比股權融資具有稅收優勢,因為藉款人可以報銷利息支付稅和其他償債成本。因此 $$ R_{\text{WACC}}=\frac{E}{E+D}R_E+(1-T_C)\frac{D}{E+D}R_D $$ 在哪裡 $ R_{\text{WACC}} $ 是藉款人(公司)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 E $ 是股權的市場價值, $ D $ 是債務的市場價值, $ R_E $ 是權益成本, $ R_D $ 是債務成本和 $ T_C $ 是公司稅率。
另一方面,貸方沒有得到 $ R_D $ 但只有 $ (1-T_C)R_D $ 稅後。所以如果貸方真的想得到 $ R_D $ 稅後,他們需要收費 $ \frac{R_D}{1-T_C} $ . **問題 1:**這是思考貸方如何實際設定所需回報率的有用方式嗎?
**問題 2:**因此,如果取消公司稅,我們會 $$ R_{\text{WACC, no tax}}=\frac{E}{E+D}\tilde R_E+\frac{D}{E+D}\tilde R_D $$ 和 $ \tilde R_E=R_E $ 和 $ \tilde R_D=\frac{R_D}{1-T_C} $ ?
(我想不會,因為股權持有人也要繳納公司稅。如果他們遵循與貸方相同的邏輯,那麼他們也會將要求的回報設定為 $ \frac{R_E}{1-T_C} $ . 這樣,稅收的影響不會改變兩者之間的比率 $ R_E $ 至 $ R_D $ .)
問題 1:這是思考貸方如何實際設定所需回報率的有用方式嗎?
沒有貸方實際上得到 $ R_D $ ,債券持有人不為其利息收入支付公司利率(當然可能有資本所得稅,但您沒有具體說明)。
此外,該等式是從公司的角度編寫的。原本的 $ (1-T_c) $ 是否代表公司獲得的稅盾。
然後 R 被視為外生給定的。在現實生活中,它當然由名義和實際因素決定,包括人們必須為其利息收入支付的任何稅款。但是,將公司稅率設置為不正確的,因為個人債券持有人不會支付。此外,利率不是確定為滿足上述等式。它是在貨幣市場上獨立確定的(貨幣市場上的均衡利率已經考慮了任何稅收)。
所以 $ R_D $ 已經有 $ R_D(\pi,r,t_g) $ 在哪裡 $ \pi $ 是通貨膨脹, $ r $ 實際利率, $ t_g $ 債券持有人必須支付的任何資本稅。
同樣在現實生活中,這也可能取決於公司有多少債務,因為更多的債務融資意味著更多的風險,但我不想讓它過於復雜。然而,這個簡單的模型並沒有明確地包括這一點。
**問題 2:**因此,如果取消公司稅,我們會 $$ R_{WACC, \text{ no tax}}=\frac{E}{E+D}\tilde R_E+\frac{D}{E+D}\tilde R_D $$ 和 $ \tilde R_E=R_E $ 和 $ \tilde R_D=\frac{R_D}{1-T_C} $ ?
沒有,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