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激勵差異工資和所得稅
工資和所得稅會產生不同的激勵嗎?從經濟上講有什麼區別嗎?我想不同的稅收減免和稅率可能適用也可能不適用。如果是這樣,什麼扣除,費率。有沒有關於這個主題的書籍/研究?
只是添加其他答案中未提及的基本點。工資稅特別與涉及雇主和僱員的情況有關。所得稅適用於就業收入,但也適用於其他來源的收入(取決於國家的稅收規則)可能包括自營職業、養老金、儲蓄和投資、房產租金等。
這對兩種稅種的激勵效果產生了顯著影響。特別是,工資稅可以激勵工人成為自僱人士和/或他們的“雇主”鼓勵他們這樣做。因此,當局必須明確定義工人被視為僱員或個體經營者的標準(例如,在英國,標準如此處所述)。
工資稅往往會給支付工資的工人帶來特定的好處,因此也會通過對勞動力供應的影響使雇主受益。例如,從工資中提取一定百分比和對工人的額外/邊際收益為零(所得稅的情況)與從工資中提取相同百分比並將這些金額計入個人賬戶中存在差異。由政府管理的強制性集合養老金。
因此,即使它增加了以給定(小時當量)工資僱用某人的成本,特定工人的特定福利方面也會對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能力產生積極影響。
在所得稅的情況下,稅款支付的金額與支付這些稅款的工人的福利無關,因此不會對與所得稅增加相關的勞動力供應或需求產生積極影響(忽略它能夠為市場可能無法提供的活動提供資金)。
考慮到問題與激勵有關,以上提到了問題的好處方面。問題的成本方面非常容易計算(忽略雇主或僱員是否最終面臨更多成本的問題),是工資的特定百分比。因此,這並不意味著強制性養老金、就業保險、工傷保險或其他的總成本對僱員來說比等值的現金金額更有價值,只是因為註意到存在積極激勵這一事實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