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
為什麼一家公司需要支付其收入的 90% 作為股息才能獲得 REIT 資格?
我在Investopedia上看到這個頁面,上面寫著根據美國稅法,要獲得 REIT 資格,公司必須每年以股東股息的形式支付至少 90% 的應稅收入。
有哪些經濟論據(如果有的話)會支持這個定義?要求此類公司支付 90% 的股息而不是(例如)再投資於新建築有什麼好處?
$$ This is my first question on this specific SE site; would re-edit and correct the question as needed $$.
稅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一家有資格成為 REIT 的公司可以從其企業應稅收入中扣除其支付給股東的所有股息。由於這種特殊的稅收待遇,大多數 REIT 將至少 100% 的應稅收入支付給他們的股東。股東,因此無需繳納公司稅。”
其效果是,REIT 可以將其稅收負擔轉嫁給股東,而不是自己繳納聯邦稅,儘管 REIT 是一個實體,如果不是因為其特殊的 REIT 地位,它將作為公司徵稅。正如Morningstar解釋的那樣,這種傳遞簡化並減少了稅收待遇:“REIT 投資者的稅收問題相當簡單。每年,REIT 都會向其股東發送 1099-DIV 表格,其中包含股息分配的明細。出於稅收目的,股息是“分配給普通收入、資本收益和資本回報。由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不在公司層面納稅,投資者按其個人稅率對股息的普通收入部分徵稅。”
如果它不是通過業務,它將為其利潤繳納公司稅。如果它支付股息,這些股息將在股東層面再次徵稅。
我認為這與將利潤作為股息分散更現實地複制擁有財產這一事實有關——您將從財產的租戶那里以租金現金流的形式獲得“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