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
比較一個州與其他州的生活成本
在過去,我讀過這樣的內容:
如果家庭的基本開支從 100 歐元增加到 200 歐元,但其工資從 200 歐元增加到 400 歐元,則可以比以前花費更多。
在 X 州的工資中位數中加權 X 州的生活成本,是將 X 州的 COL 與其他州的 COL 進行比較的最佳方法。
我假設在 MW 中加權 COL 比在平均工資 (AW) 中加權 COL 特別好,因為儘管工資極高的家庭很少,但他們的工資偏高 AW,而 MW 受這種極端情況的影響較小。
在 X 州以 MW 為單位加權 COL 是將該 COL 與其他州的 COL 進行比較的最準確方法嗎?
生活質量也很重要。這有時在勞動經濟學文獻中表現為“補償性差異”。因此,除非您可以客觀地確定所有其他因素相同(例如,稅收結構、交通網路質量、人口密度、綠地等),否則按中位數或平均工資來衡量生活成本可能是不夠的。
這些因素通常不太可能是金錢因素,因此它們通常被視為剩餘因素 - 如果 A 州的 MW/COL 小於 B 州的 MW/COL,那麼差異必須是由於 A 州的便利設施得到改善。這顯然不能令人滿意,因此在這一領域有很多活躍的文獻。當然,它們將是高度主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