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期權
為什麼當美式期權的價格等於其內在價值時應該行權
馬克·喬希說:
“如果美式期權的價格等於它的內在價值,我們就行權,不這樣做是錯誤的。原因是一旦期權被行權,我們持有一些現金,這些現金將以無風險利率增長而期權授予的權利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少。因此,儘管值相等,但時間導數卻不相等。
另一種看待這個問題的方法是,一旦一個人決定在某個很短的時間內不行使,那麼期權的價值不再需要超過內在價值,因為一個人已經放棄了強制執行這種無套利不平等。”
我的問題是,我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我認為,如果我們不行使,與目前以無風險利率投資的內在價值相比,股價仍有可能達到某個水平,從而在未來產生更大的回報。我的推理有什麼問題?有什麼我不明白的嗎?
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說出範例的確切含義:
“一旦期權被行使,我們持有一些現金,這些現金將以無風險利率增長,而期權授予的權利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減少。因此,儘管價值相等,但時間衍生品卻不一樣”
和
“期權的價值不再需要超過內在價值,因為人們已經放棄了執行這種無套利不平等的權利”
謝謝
如果價格等於內在價值,你應該行使這種說法存在一定的循環性。期權的價格等於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之和。如果總價格等於內在價格,則市場隱含地告訴您時間價值為零(即持有人將行使)。
為了說明起見,拋開公司行為規則,假設您擁有看跌期權,而標的股票一文不值。如果您今天提前行使,您可以將全部行使價投資於無風險債券。如果你等到到期,你仍然會得到罷工,但你錯過了利息。
對於看漲期權,假設您擁有很深的看漲期權。具有相同行使價和到期日的看跌期權價格為1美元,股票將支付1.5 美元的股息。如果您提前行使併購買看跌期權,您將獲得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