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

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市場

  • October 7, 2021

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於 1602 年)是第一家獲得固定股本的股份制公司,因此,公司股票在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持續交易。

我知道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現代歷史上第一家(從文藝復興開始?)允許人們成為其股本財產的股東並因此從生產中受益的公司(我猜用今天的術語來說是股息),而且這後來發展成為一種普遍做法,阿姆斯特丹、荷蘭和世界各地的其他公司開始納入股東。

除了技術之外,阿姆斯特丹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所市場與目前的證券交易所市場有何不同?買賣原則的主要區別是什麼(如果有的話)?

這個應該是在另一個論壇,但我不知道是哪個,所以我來回答一下。

“庫存”一詞最初是指庫存。庫存仍然意味著商店的庫存。

在阿姆斯特丹,有不同的供應商將不同的庫存帶到一家商店的合資企業。他們收到了證明他們在商店擁有一定數量的庫存(庫存)的證明。然後,零售店出售了屬於某個庫存所有者的物品,他們收到了錢,並且將證書換成了更正的版本。如果添加更多庫存,情況也是如此。

庫存不固定。隨著不同供應商提供庫存,它會有所不同。當然,在實踐中,庫存大致穩定。還觀察到有人真的可以只捐錢,店主可以從不想為庫存做貢獻的人那裡購買材料。

下一個迭代是擁有固定資本的股份制公司。與傳統的伙伴關係不同,它可以在所有者去世後倖存下來。畢竟,如果我貢獻了 100 支蠟燭,我的死只會將所有權轉移到我對蠟燭的索取權中。同樣,如果我對蠟燭有所有權,我可以將它們質押或賣給其他人。

與合夥企業一樣,股份公司不為股東提供任何訴訟豁免權。今天仍然如此。很少有股份制公司至今仍然存在,但它們確實存在。最大的股份公司是美國運通。然而,一場訴訟嚇壞了股東,一旦解決,他們就轉變為傳統公司。

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僅在技術上有所不同是不正確的。舊的交易所不使用雙重拍賣。雙重拍賣,買家對買家出價,賣家對賣家出價,是相對較新的。

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當時交易的不僅僅是一家股份公司。這是一個一般的商品化資產交易所。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