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

與政府債務交易時低股息股票的吸引力

  • October 5, 2016

背景:在 1710 年代,英國政府大量借貸來資助戰爭。為了減少這筆債務的利息,政府將這筆債務從一家私人公司轉換為股票。政府只會向私營公司支付相當於政府為其債務支付的利息一半的費用。該公司使用這些費用來支付其發行的股票的股息,用於購買未償還的政府債務。

問題:為什麼投資者要出售可能支付 4% 利息的 1000 英鎊債務,以換取僅支付 2% 股息的公司的 1000 英鎊股票?

在此答案末尾引用的論文中,討論了所有三方的激勵措施。債權人不僅在轉換後遭受較低的回報,而且還面臨更長的期限,並且鑑於債券之間貸款條款的強烈異質性,債券特定資訊也遭到破壞。

儘管如此,符合您描述的轉換對轉換後債券的所有者是有利的,因為轉換增加了流動性(股票的流動性與政府債券的非流動性形成鮮明對比)並降低了政府違約的可能性。此外,這些股票代表了對公司租金的索取權。不過,對於南海公司的具體案例,從來沒有涉及到任何租金。

Stephen Quinn,2008 年。“主權債務證券化:公司作為英國的主權債務重組機制,1694-1750,”工作論文 200701,德克薩斯基督教大學經濟系。http://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991941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