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鎖定或交叉市場

  • February 21, 2015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引入 Reg NMS 的規則 610:鎖定市場有什麼問題?

我讀到其中一個問題是它迫使需要購買股票(並且有義務為客戶提供最佳價格)的做市商(例如,來自納斯達克)去“挑選”從鎖定地點(例如 Instinet)鎖定 Sell Limit Order 並支付 taker 費用。然而,每次競爭的 ECN 發布低於做市商發布的要價時,這將是正確的,而不僅僅是在市場被鎖定時……

我錯過了什麼嗎?

Reg NMS http://www.sec.gov/rules/final/34-51808.pdf的採用版本討論了他們希望解決的問題。這將提供 SEC 的思考過程。

從某種意義上說,鎖定市場是不好的

  1. 它凍結了價格形成過程。理想情況下,我們希望為盡可能多的工具定價,以便我們了解它們的價值。
  2. 它阻止了投資者購買(或出售)它,從而增加了摩擦、交易成本等。我們希望讓投資者能夠在他們需要/想要的時候購買或出售,讓供需動態博弈發生。

引用自:https://quant.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