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經濟體通常會為國內市場提供任何保護嗎?
保護主義的目標可以說是保護國內市場免受具有“不公平”優勢的競爭。例如,新興經濟體可能不存在工人權利,從而降低生產成本。
然而,圍繞幼稚保護主義政策的討論通常會陷入“定義餅乾”類型的論點。簡而言之:定義關稅邊界的困難很快將爭論變成了鬧劇。
但必須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來實現預期的結果。我已經讀到,在 2000 年代初期,德國通過確保歐盟排放法規與他們自己的柴油發動機技術的排放密切一致來“保護”其歐盟內部的汽車銷售,從而使(例如)具有大型汽油發動機的美國汽車更多地進入市場難的。無論這是否是虛構的,重點仍然存在。
自由貿易經濟體通常會努力以任何方式保護自己,還是在這些立法機構的心目中“自由意味著自由”?
我認為(或至少是一個)相關概念是非關稅貿易壁壘。維基百科有一個很好的總結。
讓我引用文章中的幾個部分:
非關稅貿易壁壘 (NTB) 或有時稱為“非關稅措施 (NTM)”是通過簡單徵收關稅以外的機制限製商品或服務進出口的貿易壁壘。SADC 說,“非關稅壁壘是國際貿易的任何障礙,不是進口或出口關稅。它們可能採取進口配額、補貼、海關延誤、技術壁壘或其他阻止或阻礙貿易的製度的形式。 "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非關稅貿易壁壘包括進口許可、海關貨物估價規則、裝運前檢查、原產地規則(“製造”)和貿易準備投資措施。
根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2005)的聲明,基於價格水平的數量和控制,非關稅壁壘的使用已從 1994 年的 45% 顯著下降到 2004 年的 15%,而其他非關稅壁壘從 1994 年的 55% 增加到 2004 年的 85%。
$$ … $$工業化國家政府需要保護對進口敏感的行業以及廣泛的貿易限制,迫使它們訴諸使用 NTB,並對國際貿易和世界經濟增長造成嚴重障礙。因此,非關稅壁壘可以被稱為一種新的保護形式,它取代了關稅作為一種舊的保護形式。
因此,監管和類似的貿易壁壘變得普遍——通常是作為規避保護主義限制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