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違約,為什麼美國沒有違約?
閱讀各種文章,很明顯,希臘之所以處於這種情況,僅僅是因為他們十多年來一直沉迷於超支國家預算,而隨著 2008 年的金融危機,由於失去了額外的收入,情況變得更加糟糕。
美國的每個州和城市也對自己的預算負責,並確保它們保持平衡——雖然少數美國城市已經破產,但沒有任何關於美國各州陷入同樣危機的消息希臘的規模。
歐元區國家預算的執行方式與美國國家預算的執行方式之間是否存在差異?
美國模式的哪些經驗教訓需要在歐元區實施,以防止另一個歐元區成員國陷入類似的境地?
編輯
具體來說; 美國是否有任何特定法律允許美聯儲在州違約之前介入?
法律要求除佛蒙特州以外的所有美國國家平衡其預算。45 個州有某種形式的憲法平衡預算規定,另外 4 個州有法律規定。(來源)
根據Inman (2003)的說法,這種平衡預算條款大多是在 1840 年代國家違約之後採用的:
在 1840 年代國家債務違約之後,歐洲債券市場自然不願向美國各州提供貸款。各州的回應是同意其未償債務的債務償還時間表,然後承諾不再違約。
承諾採取憲法或法定承諾的形式,即對經常賬戶進行平衡預算——也就是說,不玩預設救助遊戲。1850 年後未違約的州和新加入聯邦的州發現表明他們對平衡預算的承諾很重要;他們也通過了平衡預算規則。今天,美國所有的州——除了佛蒙特州,其財政審慎是傳奇的——都有旨在限制州和地方赤字行為的憲法或法定平衡預算規則。
鑑於自大蕭條以來沒有一個州違約,各州顯然已經對自己的平衡預算規則表示了一些尊重:該來源列出了所有國家債券違約。
(我不知道有任何联邦立法要求各州平衡預算。我懷疑但不確定,如果聯邦政府試圖將一些平衡的預算要求強加給各州,即使不是違憲也是很困難的。)
相比之下,大多數主權國家沒有平衡預算規則,儘管一些歐洲國家在過去幾年中採用了此類規則(維基百科)。
PS幾年前在 money.SE 上提出了一個非常相似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