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
資產泡沫破滅,財富就“毀”了嗎?
我在閱讀世界經濟論壇的這篇文章時,偶然發現了這段話:
當全球股票和房地產市場在 2009 年 3 月跌至最低點時, 34.4 萬億美元****的全球財富被摧毀。除了房屋市值損失 6 萬億美元之外,美國家庭在股票市場上損失了近 8 萬億美元。
說財富被“摧毀”是否公平?我問這個是因為這種措辭給人的印像是財富確實存在於某一時刻,而不僅僅是一種幻覺。
我可以想到這可能是真的幾個原因:
- 財富最初確實存在於其他地方,但是當資源從其他資產/資源中轉移並投資於房地產時——結果證明是一個泡沫——這些資源被花在了沒有生產力的資產上(即沒有給予正回報)。財富從有價值的資產轉移到價值較低/無價值的資產。資本和勞動力白費了。
- 財富從來沒有真正用內在的“真實”術語來表達,但始終是估值的主題。財富只值人們對它的價值,即他們為交易該財富而放棄的資源。
那麼,如果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支持,財富就會被摧毀,這是否正確?
我們需要在這里區分兩件事:資產的內在價值,以及它們的公允價值或市場價值。
無論金融市場(例如證券交易所)的資產價格發生多大變化,其內在價值都保持不變,所有其他條件都相同。通常,您可以使用資產成本來評估其內在價值:對於房屋而言,它的建造價格。對於股票,標的公司的每股賬面價值。對於債券,名義(或面值)金額。
但評估成本有時很棘手。賬面價值可能包含以公允價值估值的事物。對於房地產來說,地價是總成本的很大一部分,而且一直在變化。對於債券,您可以合併利息並對其進行貼現,但您需要選擇貼現率。
因此,我們通常使用公允價值來評估財富。這是 IFRS(IFRS 13 - 公允價值計量)精確定義的概念。基本上,資產的公允價值是您在正常市場條件下(“公平交易”)可以出售的價格。這是真正的“價值”,因為您可以將資產與該金額的現金進行交易。
回到你的問題:財富以公允價值或市場價值衡量。因此,這 344 億美元確實被摧毀或消失了,儘管內在價值可能一直保持不變。你的第二個建議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