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

為什麼允許銀行轉售抵押貸款?

  • March 6, 2019

這似乎是一種繞過流動性要求強加的貨幣創造限制的方法。例如,如果一家銀行通過提供新的​​抵押貸款來創造新的貨幣,然後將其證券化並轉售,那麼銀行實際上是在印鈔並將其提供給自己以提高其流動性比率,這反過來又允許銀行提供更多的抵押貸款並轉售廣告無限!

也許銀行可以做到這一點實際上是件好事?我想知道這是否是一種負責任的商業行為,對整個經濟有好處(也許允許更便宜的抵押貸款),還是只符合銀行股東的利益(以破壞經濟穩定為代價)。

一家出售抵押貸款的銀行本身並不會增加貨幣供應量。

要了解這一點,請逐步了解資產負債表的含義:

  1. 一家銀行提供抵押貸款,將其資產負債表上的現金資產換成抵押資產。客戶收到現金。在這個階段,貨幣供應量有所增加。

2a. 一家銀行向另一家銀行出售抵押貸款,在兩者之間交換現金和抵押資產,但不會增加貨幣供應量。

2b。銀行向非銀行機構出售抵押貸款,這與發放抵押貸款時的做法相反:銀行最終獲得現金資產並失去抵押資產,而非銀行實體則損失現金,減少貨幣供應量。

這裡的關鍵是,由銀行業引起的貨幣供應量的擴張或收縮與銀行總體上放貸已存入它們的現金(即存款負債)的程度有關。它是一種股票,而不是一種流量,因此您必須分析銀行出售資產時發生的情況對資產負債表的影響,注意買方如何為購買融資,以了解對貨幣供應的影響。

對此(明顯的)例外是,許多持有抵押貸款的實體實際上就像銀行一樣,但不是銀行。它們通常被稱為“影子銀行”。有很多不同類型的實體可以做到這一點,但一個簡單、乾淨的例子是抵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如果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購買抵押證券,它可能會通過與貨幣市場共同基金進行回購(基本上是藉錢但有抵押品)來為其提供資金,該基金就像銀行一樣將儲戶的錢借出。

備註:作為回應,我故意忽略了有關流動性要求的部分,因為銀行創造的貨幣可能(並且在歷史上一直)在不同時間和不同實體受到流動性、資本或準備金要求的約束,但流動性要求在美國,一般不是為了限制貨幣創造本身,而是作為一種審慎措施。更具體地說,GSE MBS 是流動性覆蓋率下的 1 級“優質流動資產”,因此一旦獲得 GSE 包裝,就可以交換抵押貸款,實際上並不能提高銀行的流動性比率。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7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