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銀行需要沖銷對股東資本投資的債務
我已經看到了支配這個系統的基本方程:
$$ Assets = Liabilities + Equity $$ @Alecos Papadopoulos 有一個非常棒的答案,對這個問題完全有意義。但是,我想問一下,為什麼銀行需要沖銷對股東資本投資的債務?為什麼他們不能像教皇一樣說*“我免除你的債務”然後繼續前進而不*註銷股東的資本?這對每個人來說不是更好嗎?
此外,我讀到杰弗裡·薩克斯 (Jeffrey Sachs) 主張為難以償還債務的發展中國家減免債務,這是替代人的類似情況嗎 $ A $ 與國家 $ A $ ?
“複式”簿記是會計科學基本方法對生產機制的作用(無論是公司還是其他)的結果方法:會計將生產實體視為將資本從一種形式轉變為另一種形式的機制,無論是什麼形式他們的經濟目標是這樣做(利潤,慈善,等等)。
負債+權益方面顯示了公司從“多少資本以及從誰那裡獲得”並將其置於其控制之下,而資產方面則顯示公司以何種形式轉化了相同的資本。但是,如果是相同的資本,它必然具有相同的價值:這就是為什麼會計師會寫兩次相同的數字:他們寫一次,然後將其與顯示公司從誰那裡獲得這筆資本的程式碼聯繫起來,然後他們再次編寫它並將其連結到一個程式碼,該程式碼代表公司改變了資本的內容。
所以我從一個叫做“股東”(或“存款”或兩者的組合)的來源那裡獲得了 1,000 美元的資本,並將其轉換為另一種形式的資本,稱為“客戶貸款”。我把這個數字寫了兩次,一次將其連結到股東擁有的程式碼,第二次將其連結到“向客戶提供的貸款”的程式碼。
同時“負債+權益”表明企業必須返還多少資本——因為在理論上的會計模型中,企業本身“一無所有”,只是一種資本轉化機制。它可能控制著資本,但最終必須歸還資本。
現在客戶出現並說,“沒有回報”。這與火災摧毀建築物是一回事——損失了一定數量的資本。所以公司不能再退貨了。鑑於一般的法律/社會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無論資本的實際來源(例如存款)如何,現在必須期望收回較低資本的人是股東。因此,不良貸款的複式核銷恰恰反映了這樣一個事實:“我,轉型機制,告訴世界 a) 我剛剛損失了一定數量的資本,因此 b) 鑑於規則,我的股東現在關於資本返還給他們,我的要求較低”。
不這樣做,不會“對每個人都更好”,因為這會產生誤導——通過查看銀行的賬簿,股東仍然希望收回他們的 1,000 投資,但他們最終會發現只有 100事實上。
我希望這會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