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

使用 2 個交易對手點差之間的 CVA

  • January 24, 2017

將 CVA 計算為點差的近似值是 $CVA = Spread * Expected$ $Exposure$。我假設這意味著交易對手在 LIBOR 或 OIS 等無風險利率的代理上的利差。這是一個錯誤的理解嗎?

我遇到了一個由 GARP(執行考試的實體)創建的 FRM 考試練習題,該題給出了一個場景,即銀行及其交易對手都經歷了由於評級下調而導致價差擴大的情況。銀行利差從 20 個基點上升到 150 個基點,其交易對手的利差從 130 個基點上升到 170 個基點。CVA a 由 (170-150)*Expected Exposure 給出,是從之前的 (130-20)*Expected Exposure 的 CVA 減少。(注意,假設忽略 DVA)

這對我來說沒有意義。銀行的交易對手遭受降級並導致價差擴大,但 CVA 費用卻減少了?

我不能分享確切的問題,但基本上就是這樣

這是問題:

Foo Company 經常使用 Acme Bank 進行掉期交易。Acme 銀行最近的評級從 AA- 下調至 A+,同時 Foo 公司的評級從 A 下調至 A-。由於降級,Acme 銀行的信用利差從 20 個基點增加到 150 個基點,Foo 公司的信用利差從 130 個基點增加到 170 個基點。該問題詢問在給定一組多項選擇的情況下,交易對手可以要求對其 CVA 費用進行哪些現實的改變。

給出的答案是:

由於 Foo 公司的信用評級低於銀行,它通常會支付 CVA 費用,這將是兩個實體之間相對信用利差的函式。由於兩者之間的信用利差在降級後縮小至僅 20 個基點,因此 Foo 公司可以要求降低其 CVA 費用。

這是銀行 CVA/DVA 專業人士經常爭論的話題。正如其中一條評論所指出的,關鍵問題是銀行是否可以從自身信用利差的增加中獲得某種利益(從而減少擬議交易的 CVA 費用)。論點的兩個方面是(a)一方面,通過對稱性,兩個具有相同信用的交易對手之間的交易當然應該是零 CVA 費用(假設交易本身是對稱的)。這一方會主張收取 20 個基點的費用,因為應考慮到兩個利差 (b) 另一方面,交易對手可以從自己的信用利差中受益的唯一方法是違約,這是不值得支付的。因此,一個人應該簡單地從另一方的信用利差中定價。

從理論上講,我個人更喜歡前一種方法,但正如我所說,銀行之間在採用的方法上存在很大差異。總的來說,我同意交易對手應要求降低 CVA 費用——畢竟,他們增加了銀行違約的風險。

GARP 考慮的問題是先違約CVA,這意味著銀行會考慮如果其交易對手違約,它預計會損失什麼。在這種情況下,公式為: $\mathrm{CVA}=\left(Spread_{Counterparty} - Spread_{Bank} \right) \times EE$

從某種意義上說,銀行“不關心”違約後會發生什麼。因此,在所有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銀行違約的可能性越大,其與交易對手的 CVA 就越小。

引用自:https://quant.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