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間價不如使用買入/賣出價準確,為什麼要使用中間價來計算按市值計價的損益?
如果中間價不如使用買入/賣出價準確,為什麼要使用中間價來計算按市值計價的損益?如果價差很大,那麼中間價實際上並不能代表您通過擺脫庫存所獲得的收益。即使不包括滑點,使用最佳出價/報價也會更準確。為什麼我們不使用最佳出價/報價來計算 MTM P&L?
這是一個極好的哲學問題。
回想一下,如果我們在有序市場中平倉,那麼盯市的目標是預測損益。
假設您在一個非常方便的世界中,您始終知道每一種資產的買入和賣出(賣出)價格,您可以在該價格上出售或購買這些資產。
假設您只是做多一些資產並且不做任何更複雜的事情。將它們標記為出價是有意義的,這比中價更能準確預測您平倉時將獲得的收益;正如會計師所說,以及更“保守”。在這種情況下,使用 mid 而不是 bid 的最常見原因是:
- 在現實生活中,有時比中間更難觀察出價/報價。您對買賣差價的信心可能不如中間時那麼高。b/o 價差可能與中間價具有非常不同的動態(特別是波動性較小)。
- 標記資產的人只是想看起來更好。
接下來,假設您做空了一些資產。有很多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例如(裸賣空),您可以藉入一項資產,將其出售給某人,然後購買該資產(或其“可替代”等價物),並將其歸還給資產貸方。你應該如何標記你的空頭頭寸?由於您需要以報價購買資產以平息您的空頭頭寸,因此將空頭頭寸標記為報價價格似乎是合理的,這比中間價格更保守。相比之下,資產購買者可以在出價時標記他們的交易方,因為他們不關心他們購買了您借入的資產。
但是假設您做多資產,並且賣出了該資產的總回報掉期 (TRS)。您同意 TRS 買方可以在特定時間平倉,然後您將出售您的資產(按出價),並將收益提供給 TRS 買方。在出價時標記空頭 TRS 似乎更合理。
正如你所看到的,即使是非常簡單的合約,也有很多微妙不同的案例,並且對於簡單原則的不同解釋也有很大的空間。一旦你進入更複雜的衍生品,它就會變得難以追踪。
許多計算衍生品公允價格的方法假設
- 出價=報價;
- 如果我們可以將一個投資組合的收益複製到另一個投資組合的收益,那麼這兩個投資組合具有相同的公平價格。但是跟踪複製投資組合使用哪一方可能會令人困惑。
實際上,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以及流動性和其他不確定性的情況下,更容易在中間標出並增加準備金以進行買賣。它也比將基於中間的標記和 b/o 速度混為一談更能提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