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

這是比較國家的特徵和特徵的有效或合法方式嗎?

  • April 10, 2019

A 國擁有 1600 萬居民和 2.000 兆瓦的太陽能電池板發電,人均 GDP 為 50.000 美元

B 國擁有 1.6 億居民和 2 兆瓦的太陽能電池板發電,人均 GDP 為 10.000 美元

說 A 國的太陽能發電量是其兩千倍是否正確,因為:

  • 如果 A 國和 B 國一樣人口眾多,他們將擁有 20.000 兆瓦的太陽能。
  • 但如果 A 國和 A 國一樣貧窮,他們將擁有 4.000 兆瓦的太陽能。那麼,在調整了人口和財富的差異之後,A 國的太陽能發電量仍然是 B 國的 2000 倍嗎?

以這種方式調整人口和財富的差異是否正確?

後續問題:在比較國家或群體時,是否有正式的方法來調整各種特徵的差異(例如人口規模和人均 GDP?)

我不知道是否有正式的規則,但是您可以效仿物理科學家並查看單位。

按人口劃分太陽能是合理的,因為人均獲得兆瓦。這些是指實際數量。

但是,您正在除以 GDP(以迂迴的方式)。GDP的單位是(貨幣單位)/(年)。由於兆瓦是一個實際數量,因此沒有貨幣價值,因此得到的比率是(兆瓦)(年)/(貨幣單位)。這似乎與任何事情都不對應。

您可以嘗試擬合一個模型,將太陽能容量預測為財富和人口的函式,並且模型計算應該隱含地糾正單位。

可以計算出各種比率,將能源生產與經濟變數或人口聯繫起來。通常它們既不正確也不不正確:應該問的是它們對於特定目的是否有意義或有用。

一種常用的比率是能源強度,即 GDP 與能源使用的比率。從廣義上講,高比率表明能源在經濟中得到有效利用。另一個是人均能源消耗,這裡的消耗包括經濟中使用的所有能源,而不僅僅是最終使用者使用的能源。

可能我遺漏了一些東西,但我看不出在你的問題中將能源變數與 GDP 和人口聯繫起來的計算特別有用。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電能和電力是不同的概念。電力可以按照您的指示以兆瓦 (MW) 進行測量。電能還需要時間維度,因此可以以兆瓦時 (MWh) 為單位進行測量。如果一個電源要始終均勻執行,那麼它每年產生的能量(以 MWh 為單位)就是它的功率(以 MW 為單位)乘以一年中的小時數。但是許多來源並不能統一執行,例如,由於燃料輸入供應有限,發電站可能會因維護而關閉或以低於滿負荷執行。在太陽能的情況下,功率輸出僅限於陽光明媚時。因此,比較 A 國和 B 國,太陽能產生的能量不僅取決於它們各自的裝機容量,還取決於它們各自的日照時間,這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7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