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

教科書聲稱 GDP 和 GNP(或 GNI)之間的區別在於地理與公民身份——這是正確的嗎?

  • February 24, 2021

許多教科書聲稱 GDP 和 GNP 之間的區別在於地理與公民身份。例如,濾鍋

GDP是​​一個國家境內生產的產出;國民生產總值是一國公民的產出。

因此,根據上述情況,如果在 2017 年到 2020 年期間,德國公民漢斯在美國居住並為沃爾瑪工作,那麼他 2020 年的工資將計入 2020 年美國 GDP 和德國 GNP(但不計入美國 GNP 或德國 GDP) .

但是從我對UN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2008) 的閱讀來看,這似乎是不正確的:

如果一個機構單位在一國的經濟領土內維持主要經濟利益中心,即從事或打算從事大規模的經濟活動或交易無限期地或長期地,通常解釋為一年。

因此,根據我的閱讀,漢斯在 2020 年應該算作美國居民,而他 2020 年在沃爾瑪的工資應該計入美國 GDP。

我是對的嗎?教科書錯了嗎?(或者我可能誤解了它們?)


提出上述主張的教科書的更多範例。

鮑莫爾和布林德

還有另一個概念,稱為國民生產總值,它計算所有美國人生產的商品和服務,無論他們在哪里工作。為保持一致,在美國工作的外國人的產出不包括在 GNP 中。

考恩和塔巴洛克

**國民生產總值 (GNP)**與 GDP 非常相似,但 GNP 衡量的是美國永久居民在勞動力或資本所在的世界任何地方提供的勞動力和財產所生產的產品,而不是美國境內生產的產品。

費舍爾和多恩布施

GNP 和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有區別的。GDP是​​國內生產的最終產品的價值。國民生產總值和國內生產總值有什麼區別?部分國民生產總值是在國外賺取的。例如,在日本工作的美國公民的收入是美國 GNP 的一部分。但它不是美國 GDP 的一部分,因為它不是在美國獲得的。

奧沙利文和謝弗林

他們在其境內生產的 GDP 和公民的收入 GNP 之間的區別對大多數國家來說並不那麼重要。

你是對的:差異不取決於公民身份。(是的,教科書是錯誤的。)

根據 SNA(2008 年),我們有$$ \text{GNP}=\text{GDP}+\text{Net Primary Income}, $$

主要收入僅涉及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的交易。

那麼關鍵是“居住權”是否取決於公民身份。答案是沒有。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8):

4.10每個機構單位的住所是與其有最密切聯繫的經濟領土,換言之,是其主要經濟利益的中心。

4.14 一個機構單位在一個經濟領土記憶體在一個經濟領土內的主要經濟利益中心,該經濟領土記憶體在該單位從事並打算繼續從事的某些地點、住所、生產地點或其他場所,在經濟活動和交易中,無論是無限期地,還是在一段有限但較長的時期內,都在進行大規模的經濟活動和交易。只要該地點仍在經濟領土內,就不需要固定地點。使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實際或預期位置作為操作定義;雖然選擇一年作為具體時期有些武斷,但採用它是為了避免不確定性和促進國際一致性。…

26.37 住戶居住在住戶成員維持或打算維持住所或住所繼承的經濟領土內,住戶成員將其視為和使用作為其主要住所。如果不確定哪個住宅是主要住宅,則根據在那裡度過的時間長度來確定,而不是其他因素,例如成本、大小或使用期限。在一個地區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或打算這樣做就足以有資格在該地區擁有主要住所。

所以,是的,在你的例子中,漢斯在 2020 年是美國居民,他在沃爾瑪(也是美國居民)的工資計入美國 GDP,不會出現在初級收入或 GNP 中。


另見7.21

由於 GDP 和 GNI 都是通過對同一組常駐機構單位求和而獲得的,因此將一個標記為“國內”而另一個標記為“國家”是沒有道理的。這兩個總量均指被定義為一整套常住機構單位或部門的整體經濟。它們之間的區別不是覆蓋範圍之一,而是一個衡量生產而另一個衡量收入的事實。兩者都有被描述為國內或國民的平等權利。然而,正如“國內生產總值”和“國民生產總值*”*收入”深深植根於經濟用途,因此不建議對其進行更改。然而,應該強調首字母縮略詞的第三個而不是第二個字母,以強調 GDP 指的是生產(產出)而 GNI 指的是收入這一事實。

引用自:https://economics.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