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從 GDP 中扣除進口?
GDP是衡量一個國家的生產量。
$$ GDP = C + I + G + X_n $$ $ C $ = 消費者消費
$ I $ = 總投資
$ G $ = 政府支出
$ X_n $ = 出口 - 進口
出口是我們生產並通過向國外買家銷售而獲利的產品。進口不是我國生產的,所以不應該計入GDP,所以排除在外是有道理的;IE。計算中不應該有“-imports”。
但是,該計算從 GDP 中減去了進口。進口以某種方式奪走了我們生產的東西?這似乎是說,計算我生產了多少,X,然後不計算其中的一些,因為我進口了 Y。這沒有意義,因為進口不會刪除已經生產的商品和服務!
例如,假設我可以拿蘋果做餡餅……我以“餡餅”質量的形式產生了價值。導入“餡餅”質量並將其粘貼在蘋果上會創建一個蘋果餡餅。但是,我沒有做那個“餡餅”,所以我可以理解它是如何不計入 GDP 的:這個“餡餅”質量的價值不是在這個國家生產的,所以它不包括在 GDP 中.
假設我的GDP =“讓貓喵喵叫”+“把樹變成噴泉”。不知何故,通過導入“餡餅”質量,我會忽略一些製作貓喵的價值?
當我們導入某些東西時,我們會消費它。因此,在計算消費時,我們必須將進口計為 GDP 的一個積極組成部分。由於不是(我們沒有在國內生產進口產品),我們將其減去以使其中性。
在 National Accounting Identities 中相當安全地導航的一種方法是,一方面是“你有什麼可用的”,另一方面是“你用它做什麼”。在特定情況下( $ M $ 作為進口)我們會有
$$ GDP + M = C + I + G + X $$ “我們所擁有的”是我們生產的和進口的。
“我們用它做什麼”是a)消費它b)投資它c)讓政府承擔費用和d)出口它(注意,我們不僅可以出口我們生產的東西,還可以出口我們進口的東西)。
我相信這一切都是合理的。然後,重新排列,
$$ GDP = C + I + G + (X-M) $$ 括號中的術語是"淨出口"。